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9年3月19日經濟日報A11版記者楊文琪「市值671億北市1.7萬筆地未辦繼承」的報導,台北市寸土寸金,根據台北市地政局統計,截至2020年3月17日止,台北市因為未辦理繼承登記被列冊管理共有多達1萬7883筆土地,面積超過284公頃,依據民國109年土地公告現值計算價值高達新台幣671億餘元,另外台北市有2166棟建物也未辦理繼承登記。
台北市地政局表示,未辦理繼承登記土地跟建物,位於台北市各行政區,有些還位於精華區的市中心,原因很多,有些土地是畸零地面積又不大,繼承人認為土地利用價值不高,繼承還要繳地價稅,所以遲遲未辦理。
有些土地則是有糾紛,或是家族人較多,各有不同意見,因此暫時無法繼承。
台北市地政局表示,遺產繼承並沒有性別差異,男女均有權利繼承,依據《土地法》規定,繼承人必須在「六個月」內申請繼承登記,超過「一年」繼承人未辦理,地政機關會每年4月1日公告,繼承人應於三個月內向地政事務所申請繼承登記。
逾期未申請者,即列冊管理15年,逾期仍未申請,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標售,標售所得價款,專戶儲存,繼承人依法領取,超過十年仍未提領,則歸屬國庫所有。
另外如果經過標售五次,仍未標出,即登記為「國有」,繼承人僅能向國有財產署依第五次標售底價,按照其法定應繼分分算發給價金,對繼承人權益影響相當大。
為了方便民眾辦理繼承登記,台北市地政局表示,如果台北市的案件可至市內任一地政事務所辦理;跨縣市的案件,可由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代收轉送。而繼承關係複雜或是人數眾多,難以會同全體繼承人辦理登記,建議可以由繼承人其中一人或數人為全體繼承人之利益申辦登記為公同共有,避免不動產被列冊管理,同時避免逾期申請被罰鍰。
筆者也提醒民眾,常常有民眾認為繼承人之間沒有共識,在申報完遺產稅之後,對於不動產就遲遲沒有辦理繼承登記,仍在被繼承人名下,等到各方繼承人達成協議之後,才去登記,發現因為已經超過六個月,被課徵登記罰鍰。筆者建議如有這種情形,可先去地政機關辦理「公同共有登記」,日後再由繼承人作「協議分割」,以免無謂的損失。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近十餘年常處理繼承人間的財產繼承事宜,繼承人間如有爭議,最好由有經驗的專業律師進行協商處理,切勿擺爛不理會,這樣才不會有這些未辦繼承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