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媒合包租代管平均每月八件,在六都中墊底

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9年7月16日聯合報B1版記者楊正海、江婉儀「北市包租代管,平均每月8件,6都墊底」、自由時報A16版記者郭安家「6都最差,包租代管第二期才媒合23件」、中國時報A12版記者譚宇哲、張穎齊「包租代管媒合墊底,北市怪中央」等報導,內政部在2019年六都試辦第一期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台北市媒合數量榮登六都第一;但2020年續辦的第二期計畫,月平均媒合數量卻墊底,3月下旬開辦至今只媒合了23件,平均每月媒合8件,連桃園1/10都不到,台北市都發局指出,國家住都中心「公會版」包租代管,租金上限是北市一倍達五萬,降低房東參與市府版意願,將和中央研議不影響弱勢租屋之下,視實際需求調高租金上限。

台北市都發局住宅企畫科楊少瑜科長表示,辦理包租代管,包括中央和地方縣市,北市實施針對租不到房屋弱勢族群,租金壓低至新台幣2萬2500元作為天花板,已經請房仲業者提供數據,檢討不同政策實施差距,可再視情況提整。

筆者認為,「包租代管」其實是不錯的制度,除了可以增加媒合機會、減少空屋率,省去房東許多麻煩,也可以協助更多弱勢族群、無殼蝸牛,解決居住需求,但如果實施成效不佳,勢必要趕快檢討,趕快調整,才不會造成政府資源的浪費!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認為自從政府施行《房屋租賃市場發展與管理條例》以來,讓「包租代管」有了法律依據,也成為政府解決「人民居住權」保障的政策之一,政府應適時地檢討改進,讓「包租代管」更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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